中國大多數城市都存在一個通病,那就是房價過高,而這個原因也是導致深圳
小產權房誕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深圳政府針對小產權房也在不斷的更新政策。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目前處于一個不平衡的狀態,一二線城市的房價長期處于只漲不跌的狀態,房價的高度已經遠遠的超過了普通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因而人們對于廉價的小產權房的需求逐漸上升。
按照我國的法律條規,在農村集體住房和集體建設用地中,農民是可以自主經營的,建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由于我國對于深圳小產權并沒有較為明確的法律條規規定,因而導致小產權房的具體概念不是很清晰,為小產權房建設留下了合法與非法的空間。
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建造集體建筑用地和房屋用地的房地產。他們不需要支付類似開發商用于獲取政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包括政府集體收集的農民集體)。土地繳納征地費),由村集體發展牽頭,取消了市政建設費和基礎設施配套費的費用。在這一發展過程中,農民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入高于政府征地的補償金額。
深圳小產權房有哪些最新政策 1、深圳最新房產政策規定,小產權房不得頒發房產證,同時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2、不限定小產權的開發與購買,但小產權房開發與購買需要得到深圳政府部門或者國土資源管理局的審批,對于那些符合城市發展的才能夠建立,否則間將視為違法建筑,日后有可能需要拆除。
3、針對那些已經購買小產權的家庭,因為房屋無法收回,所以對于部分阻礙深圳城市規劃發展的房屋給予拆除并支付相應的補貼,對未拆除的房屋也不能頒發房產證,但依法享有居住權40年,產權到期后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盡管在中國小產權房產權沒有得到法律保護,但現行的施政中還是對小產權房拆遷給予了賠償。
小產權房畢竟解決了政府不能解決的住宅剛性需求,深圳、北京、廣州等一線城市地價房價不斷攀升,市民的住房問題已影響到當地經濟改革。
外業務工人員是這些城市的新鮮血液,對當地經濟建設有著不可漠滅的貢獻!